從廢水污染方面來講,選礦設備廠的生產排水成分和原礦構成、品位及選礦方法息息相關。在此過程中污水中各物質含量的多少是需要特別關注的,具體包括有:pH、懸浮物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硫化物、化學耗氧量及重金屬離子等。那么選礦廠污染物的來源及處理方法可見表7-5。
根據選礦設備廠廢水中污染物的存在,我們可將其進行類別劃分,即含懸浮物的、含氰的及含有機選礦藥劑的廢水。因這些物質對礦石的正常的選礦操作是有很大的影響的,因此各選礦設備廠都采取相應的廢水處理操作,在實施此操作時須遵循的原則有:
1、充分應用尾礦庫進行懸浮物澄清及有機藥劑自然凈化操作。而自然凈化效果的好壞與時間、溫度相關。通常,硫化礦捕收劑和起泡劑在超過3天以上的自然凈化后,可降解高達80%。
2、如果自然沉降達不到排放的目的時,需要添加絮凝劑、化學藥劑等其他方法。
3、在需要應用化學藥劑的情況下,應盡可能應用一種。
4、所應用的化學藥劑應是無毒、低毒、高效或者污染較輕、價格較低和易于獲取的藥劑。選礦設備廠進行廢水處理時的常用藥劑為石灰、具備中和酸性、沉淀重金屬離子的作用。
5、對廢水的構成進行分級和研究,成分利用其特性,做到以廢治廢、綜合治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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